山海关人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口腔诊疗工作通知
各界朋友:
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冀防控<2020>109号《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口腔诊疗工作的通知》内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严峻,口腔科诊疗过程中会产生水雾,飞沫,气溶胶,可能将口腔内的病毒和细菌喷溅,弥散到空气中,现有常规防护措施不能有效防止病毒传播。疫情防控期间,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山海关人民医院口腔科只保留必要的口腔门(急)诊,仅处理牙外伤,口腔颌面部外伤和感染等,其他治疗项目暂时停止,恢复正常诊疗时间另行通知。
秦皇岛市第一医院医疗集团
山海关人民医院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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