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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院手续办理须知

1、 住院病人必须在住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后方能入院治疗;急诊开通
绿色通道的患者由急诊医护人员代办或协助优先办理。
(1)办理入院手续时请主动出示病人身份证,如未带身份证,请在入院后及时办理补登记手续。
(2)各级医保(农保)病人在办理住院手续时,请主动出示医保卡(农合本),如未带医保卡(农合本)可先办理自费住院,但请3日内经医院医保科审核同意后到出入院处办理变更手续。
(3)协议单位,请持有介绍信办理住院手续。
(4)待产患者须同时持有介绍信、医保卡办理入院手续。
(5)请准备好住院预交金,缴款后仔细核对押金收据上的姓名和金额,并妥善保存好收据以备出院结账时使用。
2、办理出院手续,需带齐住院期间所缴的全部押金收据,到住院部楼出院结算窗口办理。
(1)预缴款收据不慎遗失,请先到所在病区请护士长开具遗失证明,挂失一星期后方可办理
(2)为避免引起争议,外伤、车祸、工伤病人如不能提供全部预缴金收据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书(不接受单方遗失证明)
(3)发票请妥善保管,以备报销。钱款当面点清。
(4)费用总清单请持发票到门诊一楼医保科打印。诊断书须由住院医生开具并在住院收费处盖章,住院病历需持发票在病案室(二楼)复印。

脚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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